联运通用平托盘试验方法
1、 试验托盘的测量和检查
① 受验托盘均应进行检查,以保证其材料、结构及各项尺寸都符合各项规定的技术要求。
② 测定并记录每个托盘的质量,同时测定各个构件的含水量。
2、 受验托盘数量和试验程序
选择三个或三个以上同样的受验托盘进行试验,并按本标准规定的严格次序进行各项试验的全部程序。翼托盘应进行《中国通用托盘标准之试验方法(2)》列出的全八项试验,其他托盘不进行翼托盘条试验,只进行另外的七项试验。
每项试验的全部程序都应在同一托盘上进行。
3、 预处理
① 根据托盘材料及在流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环境条件,选择预处理环境条件。
② 预处理环境条件
预处理环境条件见表1,要求如下:
a)木制托盘的含水量不得少于18%,若低于此值,试验可继续进行,但每24 h都应记录主要构件的含水量直至该试验项目结束;
b)塑料托盘至少应有一个按环境条件A,另一托盘按环境条件B进行预处理;
c)对纸基和木基托盘至少应有一个按环境条件C或D进行预处理。
注: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组成的复合托盘.例如对多孔塑料支承胶合木铺板的结构,其预处理的要求更高。
表1 预处理环境条件
预处理的环境条件 |
环境 |
温度 |
相对湿度 |
时间 |
托盘材料 |
不要求预处理(见3.②a) |
用金属紧固件的非加工(仅用锯下料)木材 | ||||
A |
空气 |
40±2 |
- |
24 |
塑料 |
B |
空气 |
-25±3 |
- | ||
C |
空气 |
25±5 |
90±5 |
48 |
纸基和加工木材(如胶合板、胶粒板)1) |
D |
水 |
20±5 |
- |
24 | |
不要求预处理 |
全金属 | ||||
1)包含有胶粘剂或用胶粘剂胶粘而成的任何托盘 |
③ 若预处理室合乎要求而整个试验室却不能维持所需工况,则应在托盘移出预处理室后的1 h之内开始试验。采用环境条件A和B时,应在托盘移出预处理室后立即开始试验。每个单项试验完成之后,要求环境条件A或B的卡板立即放回预处理室至少lh.
④ 木材或以木为基材的托盘,在伞部试验程序开始时,应记录所选定托盘沟件的含水量。
4、 试验设备的精度
① 《中国通用托盘标准之试验方法(2)》所述的各种试验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:
a)在试验设备的设计中,所有尺寸的公差应为±2%;
b)试验用计量设备的分辨率/精度应高于±0.5mm;
c)每个构件包括试验载荷的定位准确度应为±2mm;
d)和静态试验有关的试验载荷的重心定位准确度应为±20 mm;
e)所用的试验载荷的总质量应在预定值的±3%之内。
② 在最大试验载荷作用下,任何试验台的部件挠度都不应大于2 mm。